分类:招采公示 发布时间:2021-04-26 浏览量:1356
| 序号 | 设备名称 | 技术参数 | 单位 | 数量 | 备注 |
| 1 | 数粒机 | 见附页 | 台 | 1 |
| URS01 |
设备制造必须符合工程管理规范的要求。卖方的质量系统必须符合国内或国际标准。 在设计、制造、检测和运输的各个阶段,卖方必须按照现行标准如GMP 提供所需文件。 |
| URS02 | 在运输前,要在供应商的场地,在客户代表在场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。 |
| URS03 | 供货商提供安装、改造、运行测试方案 |
| URS04 | 稳定速度≥120瓶/min(以养心氏片药粒,瓶口内径:38mm,每瓶装90粒作为衡量标准);填装粒数任意可调无误差,单瓶装量范围为:1~999粒(片);数粒装瓶准确率99.98%以上。 |
| URS05 | 规格之间换线生产调试方便,每次调试不超过2小时。 |
| URS06 | 生产效率不能低于现有设备,不低于120瓶/分钟。 |
| URS07 | 设备控制板必须提供人机中文界面。 |
| URS08 | 设备自动控制所有关键参数,并自动检测故障。 |
| URS09 | 可以自动检测振动器不工作,检查报警信息,并按提示解除报警或打开设备底座后侧板,检查保险丝是否工作正常 |
| URS10 | 可以自动检测小料门不动作或动作不灵敏,检查气压是否达到设备正常工作要求 |
| URS11 | 可以自动检测料嘴感应不到瓶子不能运行下药,若设备撒药应有停机感应装置,轨道有毛刷清洁工具,自动扫除。 |
| URS12 | 料嘴规格多样化,满足直径大于30mm,小于50mm的塑料瓶 |
| URS13 | 所有接触产品的金属表面都要使用304、316L或更好的不锈钢,不接触产品的金属表面要有304不锈钢,并要提供材质证明、内部镜面抛光、外表面亚光处理,并提供不锈钢留样。所有焊件要抛光。所有结构材料都要有测试证明。 |
| URS14 | 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应急措施,如:自动断电、紧急停止等.运行噪音符合要求 |
| URS15 | 机器至少持续运行24小时 |
| URS16 | 药粒充填时,落料嘴能牢牢套住瓶口,确保装时不掉料。 |
| URS17 | 能够适应不同片型的片剂、不同规格的丸剂的数粒操作 |
| URS18 | 料斗能够密闭;料斗上有视窗,可以观察物料的多少 |
| URS19 | 具备缺瓶报警功能,能够有效检测药瓶是否准确到位,缺瓶时报警并自动停机,进口无瓶或出口堵塞时自动停止数粒装瓶 |
| URS20 | 更换不同高度瓶子时,调整方便,可在触摸屏上操作,自动调整整机高度 |
| URS21 | 易损耗备件购买方便,不影响维修周期,延误生产。 |
| URS22 | 保证数粒准确,具有数粒检测功能,数粒不准确能够自动剔除,数粒检测准确率达99.98% |
| URS23 | 料斗中有物料检测装置,当物料少时能够检测并报警。 |
| URS24 | 药粒滑行轨道采用二层阶梯式,药粒逐层往下游走,药粒与药粒之间会拉开适当的距离,避免重叠现象 |
| URS25 | 震荡强度可以自由调节,确保能够满足下料要求;采用直线式振盘电磁振荡,振动幅度可调,速度快,确保药粒分游速度快 |
| URS26 | 所有检测探头均有检测报告 |
| URS27 | 控制面板具有三级权限设置;可记录生产过程的关键数据,并可导出。 |
| URS28 | 提供关键部件的材质证明。 |
| URS29 | 需方对本次投标设备要到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试机,试机结果作为中标的重要依据。 |
| URS30 | 提供GMP认证相关资料及3Q等确认方案,并协助我方进行确认,确保设备通过GMP认证。 |
| URS31 | SOP草案:操作SOP、清洁SOP、维护保养SOP。 |
| URS32 | 配合进行IQ/OQ的确认。 |
| URS33 | 需提供文件清单,所有文件资料须提供纸质中文版两份及电子版本,电子版本要能修改 |
| URS34 | 需提供机器总装配图及部件型号 |
| URS35 | 需提供机器零件分解图及零件编号、名称说明书 |
| URS36 | 需提供机器操作保养手册或说明书,故障排除说明书 |
| URS37 | 需提供及其附属配件清单,易损件建议清单 |
| URS38 | 需提供电路控制线路图 |
| URS39 | 供应方应使用可靠的包装形式以保证设备运输安全,包装必须满足运输和装卸要求,防潮湿,防磕碰、防震动,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任何锈损,卖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费用。 |
| URS40 | 运输时间包含在供货周期内,供方负责运输,并承担运输费用 |
| URS41 | 机器到货拆箱时供方必须陪同现场人员进行拆箱,如供方授权我方自行拆箱,拆箱后如发现机器及零配件有任何损坏,缺少,供应商应负全责不得推诿 |
| URS42 | 供方负责新设备的指导安装和现场调试工作,并交付需方使用,需方派人员协助开展工作。 |
| URS43 | 设备到货后需方通知供方之日起,供方必须在四个自然日起,派人到达需要安装现场 |
| URS44 | 试车零件更换等寄送费,由供方负责. |
| URS45 | 供方提供设备使用所明书及保养说明书。 |
| URS46 | 供方负责所有现场指导与人员培训,包括图纸、工艺,操作、设备维护、设备性能及问题解答 |
| URS47 | 负责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、维修人员的对设备的原理、性能;维修、操作等培训,双方认可后方可 |
| URS48 | 供方配合需方进行设备验证工作,并注明设备安装调试周期及校验时间 |
| URS49 | 供方提供出厂前工厂内验收测试(FAT)文件;现场验收测试(SAT)文件 |